国务院确定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
时间:2012-12-27来源:大众证劵报 作者:
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确定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,审议通过《征信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。 会议确定的政策措施有: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;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;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;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;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,规范清理初装费、维修费、材料费、检验费、代理费等费用,公示收费标准;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;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;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,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;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;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。
会议还要求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;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,完善试点办法,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。加快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。积极发展信用消费。
此外,会议审议通过《征信业管理条例(草案)》。会议指出,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。征信服务可以为防范信用风险、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,促进形成诚信者受益、失信者受惩戒的社会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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